Wednesday, 11 April 2012

排污费或纳入水费单!





(吉隆坡9日訊)能源、綠色工藝及水務部已接獲要求將英達麗水排污費納入水費單內的建議。
不過,能源部長拿督陳華貴說,要落實這項水費與排污費同列在一張收費單內的建議,還得先解決數項課題。
他說,在進行中的全國水務重組結構未完成之前,這項建議的落實仍然言之過早。
他接受《太陽報》訪問時說,雖然對水供及排污兩個領域的協調工作有難度,但能源部支持這項建議。
“此外,還得通過立法,唯有通過立法,才能將水費及排污費納入同一張單據內。”
陳華貴說,能源部不排除分階段,或分州屬來逐步落實將水費及排污費納入同一張單據的可能。
“霹靂水務局將於月杪與水務管理有限公司簽署水供重組合約,而彭亨及登嘉樓則將於年杪簽署合約。”因此,他說,能源部或考慮率先在這些州屬落實將水費及排污費納入同一張單據的措施。
負責管理全國排污的政府公司英達麗水,早前暗示會將排污費納入水費單內。
英達麗水的通訊經理沙魯尼占說,通過一張單據來每月收費是最好的方式。“此舉也將為依據用水量徵收排污費鋪路。”
他說,依據用水量徵收排污費是最好的收費方式。
由於不像水供及電供般,可以在用戶拒絕付費時中斷有關服務,以致英達麗水長期以來面對難以向用戶收費的困難。至今為止,英達麗水共被用戶拖欠7億5000萬令吉的排污費。
沙魯也透露,英達麗水從2012年財政年起,將每6個月徵收一次的排污費改為每3個月一(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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